执业背景介绍
戴新进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是专业法律科班出身,早在2008年就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19年,他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461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同时也是盈科无锡婚姻家事部成员、盈科无锡刑事事务部核心成员。
在执业过程中,戴新进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一线庭审实战经验,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敢于硬碰硬,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他热心公益法律咨询,在网络普法平台上5年累计服务1.6万人并获得当事人全五分的好评。其执业成果显著,2020年成为盈科律师合伙人之一,2022年获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23年入选“盈科全国青工委2023年第一期青年领军人才训练营”参加集训,2023年底荣获盈科北京总部“2023年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
婚姻家事案件
民间借贷追款
2021年,姜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老赖姜某欠款2年不还。戴律师接受委托后,成功将债务以夫妻共同债务起诉,最终帮助委托人成功追回欠款,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彩礼赠与追回
2022年,某李姓女子与王某结婚后,拒绝同居,拒绝尽妻子义务。戴律师接受委托后,为其提起诉讼,最终全额追回20万元彩礼和部分赠与,保障了当事人在婚姻财产方面的合法利益。
恋爱赠款追回
苏北某市王姓女子以恋爱名义获赠男方30万元,在男方找到其提出还款时,发现其已经与他人结婚并怀孕。当事人委托戴律师后,他成功为当事人追回28万元,解决了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
起诉离婚难题
2024年女子汤某委托起诉离婚,男方婚后两人因矛盾分居多年,孩子一直由男方母亲抚养,男方拒绝沟通甚至完全逃避,导致女方联系不上,婚姻无法继续也无法结束。汤某委托后,戴律师积极说服法院建立警法联动机制,成功联系并找到男方。后经法院多次开庭及调解,最终双方顺利离婚,帮助汤某摆脱了不幸的婚姻。
2024年,女子吴某因与其前夫王某协议离婚抚养费产纠纷一案委托戴新进律师,要求将拖欠的抚养费付清并以后按约定每月支付1万元。男方以收入降低、再婚妻子生病等理由抗辩,经戴律师申请调查令调取其各银行卡流水及工资收入和开支流水,并提供其再婚后置办大额固定资产等证据,最后法院依法支持吴某全部诉讼请求,保障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辩护
罪名变更轻判
2021年,货拉拉司机刘某被控涉嫌强奸(未遂)其下单客户,随即遭逮捕,检察院建议量刑1年6个月。戴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发地点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事前和事后聊天记录,后成功论证说服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起诉,最终判决10个月,为刘某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
单亲妈妈缓刑
2021年6月,重庆某单亲妈妈被控以招嫖名义的诈骗。戴律师接受委托后,从其行为的组织参与度、在刑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实际诈骗所得、家庭特别困难有三个孩子需要哺育等方面,成功为其争取至缓刑,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证据瑕疵减刑
2023年装修公司王某被控倒卖客户信息14万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院建议判处3年。戴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查阅了卷宗和案件证据,最终发现据以定罪等证据存在严重瑕疵,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为其争取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电诈案撤案
2024年5月,境外回国的何某被控在他国从事电诈罪,当事人委托后,戴律师通过阅卷首先为当事人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后经多次详阅案卷、约谈当事人了解实际情况,律师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公安分局并当面与警官沟通交换案件意见,最终于2025年6月某公安分局做出撤销案件决定及终止侦查决定,嫌疑人彻底恢复自由身。
罪名转化缓刑
2024年9月,王某因持刀将他人捅至肝破裂重伤,被控故意杀人罪(未遂),检察院建议量刑5年。家属委托戴律师时,案件已经移送到了法院,律师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会见了嫌疑人。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做了赔偿并获得谅解,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罪名为故意伤害罪(重伤),并基于嫌疑人案发时还有2个月满18周岁的事实以及其特殊的成长生活环境的事实,为其积极联系户籍地老家争取缓刑支持,最终法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处缓刑2年10个月。
诈骗案缓刑辩护
在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以招嫖形式诈骗嫖客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杨XX经郑XX劝说加入诈骗组织,于2019年12月2020年3月,采取上述手段合计骗得各被害人人民币75803.64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庭审后修改为一年六个月)。戴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虽然公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但结合全案觉得量刑偏重,且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他提出结合阅卷嫌疑人口供及抓捕的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积极全额退赃;有立功,无前科;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论意见,依法认定其存在自首,将两年刑期改为一年半并依法判决一年半缓刑两年,处罚金六千元。在这起案件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抓捕嫌疑人杨XX的过程中,是否该认定杨XX的行为是自首。经过律师详细阅卷并当庭详细询问嫌疑人杨XX具体的抓捕细节,以及庭后补充提交书面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予以认定自首,结合其他立功、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予以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