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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32万获判二缓二,刑事辩护律师展现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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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2 · 1099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法治社会,刑事辩护领域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魏潭良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多年。她经办的一起诈骗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理想判决,在行业内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

一、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她的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魏潭良律师在业内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如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力求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二、典型案例:诈骗案成功辩护

2021年这起诈骗案件备受关注。被告人刘X在2021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自己作为河南XX公司销售顾问的身份,获取购车客户信任。他以代办车牌为由私下收取购车客户税款,又以车源紧张需补交定金为由额外私下收取被害人定金,共计16笔,用于个人消费。客户催要时他找各种理由搪塞,到3月底无力归还资金,向公司坦白后于4月被辞退。之后,他仍以销售顾问名义继续骗取客户资金7笔。经统计,刘X共骗取客户资金320,354元,公司报案前刘X个人退还客户115,637元,刑事立案前XX公司代为垫付135,023元,5月19日,刘X父亲偿还了公司代垫款项及剩余客户款项。

刘X于5月13日到郑州市公安局XX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诈骗罪起诉刘X,认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犯罪,但考虑其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并处罚金,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

魏潭良律师担任刘X的辩护人,提出相应从轻的辩护意见。法院审理认为刘X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还,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和辩护人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刘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三、业务专长与办案成果

魏潭良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尤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她专注于“刑民”交叉案件研究,成功代理多起经济、职务犯罪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她精益求精,注重思路与方案设计,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执业过程中有多起不捕、不诉、重罪变轻罪等成功案例,其中一起重罪变轻罪案件入选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专业部2024年有效辩护案例。

四、客户认可与行业影响

凭借真诚、严谨、专业的工作作风,魏潭良律师深得客户好评。她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成果在行业内产生了一定影响,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经验和成功案例为同行提供了借鉴,也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在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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