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背景,多元业务专长
赵金静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十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现执业于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她的专业领域广泛,核心业务贯穿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精通公司法等商事法律法规,擅长公司股权构架设计等非诉讼业务,也精于处理各类股权、合伙及合同纠纷。此外,她还能处理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纠纷、行政诉讼、建设工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业务。在加入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之前,她曾在浙江杭州某大型律师事务所精英团队中负责公司业务及各类诉讼业务,每年为几十家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及专项法律支持。
二、典型案例,彰显专业能力
2025年3月,一家专注于涉外签证服务的科技公司与被告文XX公司及其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胡X通过微信确立了签证代办服务合同关系。服务总费用37,100元,被告支付了10,000元定金。然而,该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合同主要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确立,缺乏传统书面合同,对服务范围、付款条件等细节的证明力要求高;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答辩和质证权利,增加了法院依职权审查证据的难度;服务过程中一名申请人被使馆拒签,被告试图以此拒付剩余款项;还需要论证被告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追究股东胡X的连带清偿责任。
三、巧妙策略,赢得胜诉判决
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赵金静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她系统性地整理并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账文件、付款凭证等电子证据,形成严密证据链,证明合同关系成立、服务已按约完成且款项确认无误。针对一人公司的特殊性,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主张并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在股东胡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诉状中明确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剩余服务费27,1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要求股东胡X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和证据,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服务费尾款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股东胡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均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四、案件总结,凸显律师价值
此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通过电子通讯方式订立并履行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明确了电子证据的效力、服务合同的履行标准以及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否认等要点。在本案中,律师将碎片化的电子通讯记录转化为逻辑清晰、证明力强的法庭证据,准确识别案件关键法律争点,特别是针对一人公司人格混同的法律适用,通过精准的诉求和有力的论证,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赢得了法院的全面支持,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赵金静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为不同客户群体,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多个法律领域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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