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的多元背景
洪昊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他有着丰富的教育背景,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虽从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但他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十余年,专业处理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尤其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仲裁、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等领域。他所在的团队也颇具实力,有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在知识产权、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二、邻里建房纠纷现僵局
此次案件是一起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原告周某某、杨某某在申请并经村集体批准后,对自家房屋进行原址翻建。然而在施工过程中,邻居程XX、王某某以其房屋北墙及修建散水占用被告宅基地为由进行阻拦,导致原告无法对北墙抹灰及修建散水。无奈之下,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二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律师,而二被上诉人则委托了洪昊律师。
三、一审:围绕核心事实举证
洪昊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一、二审诉讼。在一审中,他围绕原告建房已履行合法审批程序这一核心事实展开工作。他组织提交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表》、《四邻协议书》、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原告建房的合法性。同时,他还申请法院进行了现场勘验,进一步证明原告施工行为的合法性及必要性。通过这些努力,为原告在一审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二审:有效质证反驳获胜诉
二审中,上诉人以历史地契主张权利进行抗辩。洪昊律师进行了有效质证与反驳,指出其证据与现行宅基地管理及相邻关系法律规则不符。最终,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原有散水位置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是保障其作为房屋居住使用人的基本权利,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相邻关系原则。被告的阻拦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不得阻拦原告对房屋北墙抹灰及在墙后80厘米宽范围内修建水泥地面散水。洪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应对策略能力,成功为原告排除了建房过程中的妨害。多年来,洪昊律师处理家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近千余件,处理金额上亿元,其专业能力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客户群体广泛,涵盖了各类有法律需求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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