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能以沉默形式作出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一般应以通知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用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单纯的沉默通常不能作为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不过,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沉默可作为承诺方式,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或者双方事先约定沉默代表同意;又或者双方在长期交易中形成了沉默即同意的习惯,此时沉默可构成订立合同的承诺。
二、未明确反对时沉默能否作为合同承诺
一般情况下,沉默不能作为合同承诺。《民法典》规定,承诺应是受要约人以通知方式向要约人作出,表明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沉默一般不构成意思表示。
但存在例外情形。一是法律规定的,如《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接收。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双方事先约定沉默可作为承诺方式,那么未明确反对的沉默就可构成承诺。三是符合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的,双方长期交易形成了一方沉默即代表同意的习惯,此时沉默可作为承诺。
三、未明确同意时沉默能否构成合同要约
一般情况下,未明确同意时沉默不构成合同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沉默通常缺乏订立合同的明确意思表示,难以满足要约的构成要件。
不过,在法律有规定、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或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沉默可视作意思表示。例如交易双方长期以一方沉默表示同意交易的习惯进行合作,那么此时沉默可能构成要约。但这种情形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相关习惯、规定或约定。
在探讨同意订立合同的承诺能以沉默形式作出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若沉默被认定为承诺,那么合同何时成立就至关重要,这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起始时间。另外,当双方对沉默是否构成承诺存在争议时,举证责任的分配也会影响最终结果。在商业活动中,这些细节可能会引发诸多法律问题。如果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对承诺方式、合同成立时间、争议举证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阻碍您的决策。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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