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使犯罪应如何判定罪名
指使犯罪在法律上通常认定为教唆犯。判定罪名时,遵循“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原则。若教唆人教唆他人故意杀人,就定故意杀人罪。
教唆犯定罪需满足主观和客观条件。主观上,教唆人有教唆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教唆人实施了教唆行为,如劝说、请求、挑拨、刺激、利诱等方式,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
不过,若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犯罪,教唆犯仍成立,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指使他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指使他人犯罪在刑法上属于教唆犯。其量刑标准需分情况判断。若被教唆人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
若被教唆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即教唆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教唆的罪名不同,量刑也有差异,需结合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幅度来确定。比如教唆他人故意杀人与教唆他人盗窃,量刑截然不同。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精准量刑。
三、指使他人犯罪构成教唆犯吗
一般情况下,指使他人犯罪构成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原本无犯罪意图或犯罪意图不坚定的人,使其按教唆人的意图实施犯罪。
但要构成教唆犯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观上要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且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不过,如果被教唆人未实施被教唆的犯罪,教唆者仍构成教唆犯,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指使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不构成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指使者需对被指使行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当探讨指使犯罪应如何判定罪名时,除了罪名判定本身,还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指使犯罪中的教唆犯,若被教唆者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教唆者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一般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还有指使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指使他人犯罪很多时候会构成共同犯罪,但在量刑上可能会根据各自作用不同有所区别。如果你对指使犯罪判定罪名的具体案例分析、量刑标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要错过获得精准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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