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坐在办公桌前,眼神专注地对着许某案件的卷宗反复研读,一场复杂的刑事辩护之战即将打响。自2004年起,陈晓伟便踏入法律行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他,多年来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被告人许某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涉及放贷收息59.5万元和高价交易20.2万元;滥用职权罪则是因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使巨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某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接受委托后,陈晓伟律师迅速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某,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针对受贿罪,陈晓伟进行了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针对滥用职权罪,他展开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某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他“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职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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