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上诉案中,魏宪合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为被上诉人杨XX成功维权。上诉人伊XX与被上诉人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称该款项是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一审时,作为杨XX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魏宪合律师,迅速行动,协助杨XX收集案件相关证据。他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清晰的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一审法院充分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然而,伊XX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
到了二审,魏宪合律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在庭审中,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了有力抗辩。在此过程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在魏宪合律师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抗辩下,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款项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同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最终,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的诉求未得到支持,且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十年。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主要服务于西安、咸阳等地,执业以来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其擅长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他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一个个案件中,他用扎实的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无愧于自己的职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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