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6073,服务地区为天津,现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做5年检察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时,办理过数百起刑事案件。
2015年转岗律师后,他努力学习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3年后学通刑、民、行三大法律。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门办理刑事案件。执业以来,他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150余件无罪案例,其中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约75%。他对二审案件辩护也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改判或发回重审。此外,他还擅长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他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获得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荣誉。
二、主办案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安X在2013-2014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刑事处罚。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安X,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认为本案有两个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虚开发票,但已足额缴纳税款,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无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已过追诉时效。
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多次深入沟通,阐述辩护意见并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释放安X并撤销案件。
在本案中,张烜墚律师从复杂法律关系中找到关键突破口,奠定无罪法律基础。他在侦查阶段积极沟通,将案件拦截在审查起诉前,缩短当事人羁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这也是运用追诉时效制度辩护的典型案例,体现了他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和丰富经验,帮助安X洗清罪名,维护了法律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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