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她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俞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她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南京地区的法律市场中崭露头角。
俞雯律师有着优秀的教育背景,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这样的学习经历为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她还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她在律所中的重要地位。
执业至今,俞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有100余件,尤其擅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除了房产纠纷领域,她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也有涉足,其擅长领域涵盖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感受到俞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价值。2023年6月,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刘XX签订合同支付定金后反悔,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54万元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刘XX不服,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
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办案策略。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提交了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该录音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基于这份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二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同时指出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当事人面临54万元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仍成功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她还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南京遇到房产纠纷、公司经营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俞雯律师凭借她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定能为您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您可以前往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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