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程豪,他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开始踏上执业之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320xxxxxxxxx5934,办公地点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程豪扎实的专业基础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程豪律师有着丰富的执业经历,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将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多起案件中,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程豪律师在业内有着诸多重要的职务和头衔,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这足以证明他在律所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才能。同时,他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些身份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地位。他擅长的领域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
在众多案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是一个典型案例。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还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这个案件中,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的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主张借款冲抵和扣除第三方查询费用;在量刑情节辩护中,强调自首、酌定情节和立功情节。
虽然最终法院在罪名认定和受贿数额认定上未采纳程豪律师的部分观点,但他在案件中发挥的价值不可忽视。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行使。他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让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更重要的是,他成功争取到了关键的从轻情节,“自首”情节被法院采纳,“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认可,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结果。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和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体现了人文关怀,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
程豪律师以他的专业能力、丰富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南京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婚姻家事等领域的案件,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一位值得普通用户信任的专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