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羁押后何时能申请取保
在看守所被羁押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随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可以取保候审。
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二、看守所羁押期间能否探望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能否探望需分情况。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除辩护律师外,一般不允许家属等其他人探望。这是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串供等情况发生。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能正常会见。部分看守所允许家属在法院判决生效且被告人移送监狱前,在规定时间、场所进行探望,但具体要依照各看守所规定。
若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家属可按拘留所规定在工作日探望。
三、看守所羁押30多天该如何处理
在看守所羁押30多天,一般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此时间最长为30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
若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继续被羁押,后续进入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程序。家属可委托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等。
若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所以,此时家属应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进展,也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意见,若符合条件还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关于看守所羁押后何时能申请取保,除了大家关注的时间节点(一般被羁押后即可提出申请),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留意:一是申请取保需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二是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如果您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取保条件,或想了解申请材料的具体准备、后续流程,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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