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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限37天必须取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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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232人看过
导读:羁押期限37天并非必须取保,其适用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提请检察院批捕的期限(一般+特殊延长1-4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若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释放,可能取保或监视居住;若批捕则继续羁押。是否取保依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
羁押期限37天必须取保吗

一、羁押期限37天必须取保吗

羁押期限37天并非必须取保。

羁押期限37天主要适用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决定。

若在37天内,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也可能是监视居住。若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符合逮捕条件检察院批捕后,就会继续羁押而非取保候审。所以,37天是否取保要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等,由司法机关依法决定。

二、羁押期限37天内能否取保

羁押期限37天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在37天的羁押期限内,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相关条件,就可取保候审。

这些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提出,同时可能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羁押期限37天怎么算

羁押期限37天适用于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情况。该期限计算分两部分:一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一般拘留后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二是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当天开始计算,到第37天结束。如果37天内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若不批准,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

当我们关注“羁押期限37天必须取保吗”这一问题时,需明确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延长期限,到期后若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或释放,但并非绝对“必须取保”。若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等法定情形,也可能依法延长侦查或采取其他措施。此外,若成功取保,后续是否会被起诉、审判,以及取保期间需遵守的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市县、随传随到)等问题,也常困扰当事人。若您对羁押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取保的申请条件及后续流程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针对性解答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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