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卢扬超律师在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为佛山,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
卢扬超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他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一致获得当事人的好评。其擅长处理离婚(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遗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民间借贷、劳动工伤六类法律事务,擅长领域包括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2017年XX月5日,被告马X驾驶粤LXXXXX号小型轿车在广州市XX区XXX省道行驶时突然变更车道,与原告陈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搭载谢XX)碰撞,造成陈X及谢XX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认定,马X负事故全部责任,陈X无责。陈X住院治疗13天,诊断为右肩关节损伤、肋骨骨折等,构成十级伤残。陈X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广州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父母年迈且仅其一子赡养。因马X车辆在被告中国XX公司投保,陈X诉请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62,607.6元。
律师工作和作用:本案由支XX律师主办、卢扬超实习律师协助代理。他们全面梳理赔偿项目并精准举证,收集提交各类证明构建完整赔偿依据链条,精确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有效应对证据瑕疵问题,提前预判风险,强化其余费用关联性证明;主张城镇标准适用成功,提交相关材料证明陈X符合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条件;合理争取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伤残后果及事故全责获法院全额支持;明确保险优先赔付路径,强调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53,427.2元,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76.1元中,保险公司承担1,675.8元,原告仅负担100.3元。律师最大化赔偿权益,争取到接近诉请金额94%以上的赔偿,化解程序与实体风险,保障执行可行性,体现了团队化、专业化服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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