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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淳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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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3 · 1226人看过
导读:孙培伦律师执业多年,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涉案总金额超100亿。他是浙江天淳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等领域。秉持专业负责理念,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中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一、律师介绍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他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为杭州,目前执业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是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

孙培伦律师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同时还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

孙培伦律师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他擅长在复杂案件中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

二、主办案例

案例背景: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若被告逾期付款,需承担相应违约金及维权费用。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被告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并请求调低违约金。

律师工作和作用: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合同、付款凭证、施工面积测量记录、通话录音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主张;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反驳被告抗辩,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审查违约金,指出被告质量问题无有效证据;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提交相关发票及合同。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对应的工程总价,扣除已付款后,被告尚欠工程款182,145.06元;酌定违约金为10,000元;支持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逾期利息诉求。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孙培伦律师在案件中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切实维护了施工方合法权益。

若需联系孙培伦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孙培伦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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