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女,法学专业法学学士,自2018年开始在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担任该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她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
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其擅长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执业以来,她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
孙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她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孙律师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孙伟伟律师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二、主办案例
本案为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案号为(20xx)鲁0xxx刑初x号,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被告人王X2将潘X带回其家中欲共同生活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并厮打,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公安机关于2002年将其列为网上逃犯。被告人王X1、潘XX得知王X2犯罪事实后,仍向其提供手机卡、手机等财物,帮助其逃匿。2017年11月9日王X2被抓获,11月10日王X1、潘XX经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孙伟伟律师作为潘XX的辩护人,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犯罪情节较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为辩护人的意见成立,依法对潘XX免予刑事处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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