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是否算监外执行
1.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刑的罪犯,当出现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生活不能自理且无社会危害等情况时,可暂在监外服刑。
2.看守所是关押被逮捕、刑拘的嫌疑人的地方。若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3.由此可见,看守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并非监外执行的方式。
二、看守所是否能拥有孩子抚养权
看守所不能拥有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拥有抚养权的主体应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在正常情况下,孩子由其父母抚养照顾成长更为适宜。当父母因违法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其抚养能力暂时受限,此时孩子抚养权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变更,如由其他近亲属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和保障孩子权益的前提下进行抚养,但绝不是看守所拥有抚养权。
三、看守所是否会关押未成年人
1.一般而言,看守所大多不关押未成年人。法律规定,被拘留、逮捕的未成年人要和成年人分开关押、管理与教育。
2.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会被送到专门的羁押场所,比如少年犯管教所。
3.少年犯管教所是为未成年人量身打造的改造场所,更重视教育、感化和挽救,能保障其权益,助其改过自新、健康成长。因此,看守所主要关押成年人。
当我们探讨看守所是否算监外执行时,首先要明确两者的核心差异:看守所是羁押未决犯(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已决犯的法定羁押场所,而监外执行是针对已决犯因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等法定情形,经审批后不在监狱内服刑的刑罚执行方式,二者性质完全不同,不存在包含关系。若你想进一步了解监外执行的具体适用条件、办理审批流程,或是已决犯从看守所转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这些问题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无法简单概括。别再被模糊的法律概念困扰,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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