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置房屋是否仍需缴纳物业费
空置房屋仍需缴纳物业费。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人已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涵盖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等,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服务成本。即便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人仍在为整个小区提供服务,业主享受了小区整体环境、公共设施维护等服务。
不过,部分地区支持业主与物业协商,对空置房屋的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业主可向当地物价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本地区是否有此类政策。
二、空置房屋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
空置房屋通常需要交纳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如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等,这些服务的成本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
所以,无论房屋是否空置,业主都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不过,部分地区可能允许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在一定程度上减免空置期间的物业费。
三、空置房屋是否可免缴物业费
一般情况下,空置房屋不能免缴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房屋空置,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包括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就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不过,部分地区有地方法规支持空置房屋可减收物业费,比如房屋空置一定期限,业主可向物业备案后按一定比例缴纳。所以,具体是否可减免及减免比例,需结合当地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符合减免情形,业主可与物业协商处理。
空置房屋是否仍需缴纳物业费这个问题,并非简单的“是”或“否”。多数情形下业主需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但存在特殊例外:比如房屋尚未办理正式交付手续、物业未依约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如长期未维护空置房周边公共区域)等,可能需结合具体情况协商减免。此外,若你遇到物业强制催缴空置房物业费、不知如何申请减免等衍生问题,别再依赖模糊的常识判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梳理自身情况,明确权益边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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