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父母房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
离婚后父母房产分割纠纷,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若为父母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协商分割是首选方式,双方可就房产归属、份额等自行达成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审查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若无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可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酌情分割。
在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以确定房产最终的分割方案,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父母要求房产该怎么办
离婚后父母要求房产,需先明确房产归属。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有完整物权,其要求收回合理合法,夫妻双方无权拒绝。
若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要看购房资金来源及性质。若是父母全额出资且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一般属该方个人财产;若赠与夫妻双方,则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出资为借款,父母可要求偿还。
若因房产归属产生纠纷,父母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父母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购房合同、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和房产归属意愿。夫妻双方也应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三、离婚后父母探视权按什么标准
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司法实践中确定探视权标准,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要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学习,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首要原则。比如探视时间应合理,不能影响孩子上学、休息等。同时,要考虑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如工作时间、居住距离等。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父母房产分割纠纷如何解决时,除了产权归属的核心争议,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一是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的性质认定(婚前/婚后出资是赠与子女个人还是夫妻双方),直接决定分割比例;二是离婚后父母赠与子女房产未完成过户时,赠与人能否依法撤销赠与,这常成为纠纷的激化点。若您正面临此类纠纷,比如对父母出资的证据链存疑,或不知如何主张自身权益,无需自行钻研复杂法条。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可针对性梳理您的情况,帮您厘清权益边界,快速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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