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丁云龙律师任职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已逾6年,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为赣州,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他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是法学硕士研究生。
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核心执业领域集中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方面。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尤为专精于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案件领域,他承办案件达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并熟悉执行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他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细致办理每一个委托案件,竭诚热情为每个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竭尽全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委托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还拥有诸多职务和称谓,如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
二、主办案例
在确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中,案号为(2025)赣XX民初XXX号,由江西省xx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金X委托丁云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为欧xxx及其法定代理人郭X,第三人欧Xx委托了陈XX律师。原告金X于2022年生育一子,因故将孩子户口登记在朋友郭X名下,后要求抚养该子遭拒,且郭X阻挠探视,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在办案过程中,原告提交了身份证明、被告户籍信息、孕产记录、通讯记录、生活照片及视频等,主张其与孩子存在亲生母子关系;被告郭X提交了《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证明其为孩子的法律母亲,并主张收养关系成立;第三人欧Xx提交了基因检测报告及相关通讯记录,主张自身为孩子生物学父亲。法院委托x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结论显示第三人欧Xx、原告金X分别为孩子欧Xxx的生物学父亲和母亲。
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原告金X是否具备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主体资格;二是既存的收养关系是否构成生母提起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法律障碍。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原告金X与被告欧Xxx存在亲子关系,确认第三人欧Xx与被告欧Xxx存在亲子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或母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原告金X、第三人欧Xx为孩子欧Xxx的生物学父母。被告郭X虽主张收养关系,但现行法律并未禁止生父母在特定情形下确认基于血缘的亲子关系,收养关系与血缘关系在法律上可以并存。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金X负担,丁云龙律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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