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现执业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他执业年限超4年,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也是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秉持着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还精于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此外,他还获得了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
这是一起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江XX在与汤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吴XX转账及支付费用的行为是否构成赠与,以及吴XX主张的款项非赠与或需抵扣的说法是否成立。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
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介入此案。其办案策略是精准梳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通过证据来明确款项的性质,有力反驳吴XX不合理的抗辩理由。
3.具体法律行动
沈杰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积极收集江XX的转账记录、支付机票和景点门票等消费证据。在庭审辩论中,针对吴XX“款项非赠与”的抗辩,沈杰律师明确指出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同时,协助法院厘清抵扣范围,对于吴XX提出的与案件非同一法律关系的主张,如公司社保、股东亏损等,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排除。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为江XX购物款及保险费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沈杰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成功帮助汤XX追回了夫妻共同财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件也为类似婚姻存续期内财产赠与纠纷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强调了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以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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