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卖方违约情形:一是逾期交房,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二是一房二卖,将同一房屋卖给两个不同买家;三是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且故意隐瞒;四是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违反协助义务。买方违约情形:一是逾期付款,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项;二是拒绝购买,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购买义务;三是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贷款等手续无法正常办理。此外,双方都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是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如未按约定迁出户口等。出现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定金多少要怎样约定
二手房买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而言,定金数额不宜过高,否则对交付定金方风险较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二手房买卖中,主合同标的额就是房屋的成交价格。比如房屋成交价100万,那么定金最多约定为20万。
约定定金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定金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同时,要注意定金罚则的适用,若收受定金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若交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这样能保障双方权益,降低交易风险。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一般来说,可约定具体的违约金额,比如“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房屋总价款X%的违约金”。
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像以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等。同时,违约金不宜约定过低或过高,过低可能无法有效约束违约行为,过高在诉讼中可能会被法院调整。例如,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违约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有权请求适当减少。所以,在约定违约金时,要综合考虑房屋价值、市场波动等因素,确保既能保障自身权益,又符合法律规定,使合同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
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多种多样。除了常见的卖方拒绝过户、买方拖延付款等情况外,还有诸如卖方隐瞒房屋重要瑕疵,影响买方正常使用;或者买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房屋验收等。这些违约情形一旦出现,都会给交易双方带来麻烦和损失。若您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比如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或者在已发生违约情况时不知如何维权,不要慌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帮您妥善处理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难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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