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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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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9 · 1916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买卖中,买主在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等文件、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楼且未书面通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有影响居住的质量问题、实际交付房屋与合同约定户型等不一致(合同无特别约定)、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3%等情况可拒绝收房。因正当理由拒收受房,风险由开发商承担,直至符合交付条件。
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一、商品房买卖中哪些情况买主可拒绝收房

商品房买卖中,买主在以下情况可拒绝收房:一是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文件;二是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且未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三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墙体裂缝等,经相关专业机构核验属实;四是实际交付房屋的户型、朝向、结构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合同中无特别约定;五是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若买主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风险由开发商承担,直至符合交付条件。

二、商品房买卖中面积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商品房买卖面积纠纷,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若合同未作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三、商品房买卖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商品房买卖质量纠纷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也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发生纠纷后,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受人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来维护权益。

在商品房买卖中,当遇到一些特定情况时,买主是有权拒绝收房的。比如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像主体结构不合格等,这会严重影响居住安全。还有如果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且逾期时间较长等情况。另外,房屋存在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等问题时,买主也可拒绝收房。若您正面临商品房买卖中是否该收房的困惑,或者对因何种情况能拒绝收房还有疑问,比如对房屋质量问题的界定标准、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等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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