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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情形下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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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6 · 1101人看过
导读:贪污罪未遂指已着手实施贪污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相关情形一般认定为未遂:一是已实际控制公共财物,却因客观障碍未取得所有权,如公款转账后因银行故障未到账;二是实施虚假报销等行为启动贪污流程,获取财物前案发,如提交虚假发票申请报销未付款就被发现。判断关键在于是否“实际控制财物”,未遂量刑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怎样的情形下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一、怎样的情形下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贪污罪未遂指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以下情形一般认定为贪污罪未遂:

其一,行为人已实际控制公共财物,但因客观障碍,如被及时发现、财务制度限制等,未能最终取得财物所有权。例如,已将公款转账到自己控制账户,但银行系统故障致款项未到账。

其二,行为人实施了虚假报销、骗取等行为,已启动贪污流程,但在获取财物前案发。比如,已提交虚假发票申请报销,财务尚未付款就被发现。

判断贪污罪未遂关键在于是否“实际控制财物”,若因意志外因素未达成,可认定为贪污罪未遂,量刑时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贪污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贪污罪未遂的认定标准如下:首先,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行为,即开始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其次,犯罪未得逞,表现为行为人未能实际取得对公共财物的控制或所有权。最后,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发现、被制止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着手需结合具体行为方式。对于侵吞型贪污,控制公共财物时着手;窃取、骗取型贪污,开始实施窃取、骗取行为时着手。若行为人主观上想贪污,但因意外因素未实际控制财物,应认定为贪污未遂。例如,某官员意图侵吞公款,在转账时因系统故障未成功,其行为已着手,因意外未得逞,可认定为贪污未遂。

三、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标准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公共财物。

当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行为,并已实际取得或控制公共财物时,即构成贪污罪既遂。例如,行为人将公款转移至自己控制的账户,或实际占有了用于贪污的财物等。

这里的“实际控制”并不一定要求行为人对财物进行物理上的直接持有,只要其能够基于自己的意志对财物进行支配、处分即可。需注意的是,既遂的认定还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及证据综合判断,看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及既遂的标准。若行为人虽有贪污行为,但尚未实际控制财物,则可能构成贪污罪未遂等其他形态。

在探讨怎样的情形下属于贪污罪的未遂时,我们明确了贪污罪未遂的相关认定标准。但在实际情况中,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贪污未遂与既遂在量刑上虽有区别,但未遂情节也会影响最终量刑幅度。而且,如果在贪污未遂后有主动退还财物等从轻情节,在司法判定时也会予以考量。你是否对贪污罪未遂的这些关联情况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于贪污罪未遂的更多细节,如从轻情节的具体界定、不同情形下的量刑差异等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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