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能免于起诉
检察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全流程都需遵循。在审查逮捕环节,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应作出不批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定罪前应被视为无罪。此外,在提起公诉时,检察院需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法院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作出无罪判决。总之,检察院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都要秉持无罪推定理念,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三、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发拘捕令
检察院一般不会直接发拘捕令,而是作出逮捕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需满足一定条件。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此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当探讨检察院在什么情况下能免于起诉时,除了正文提到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犯罪嫌疑人虽然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也可能作出免于起诉决定。还有在共同犯罪中,犯罪嫌疑人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被认定为从犯,根据具体情况也有可能被免于起诉。你是否对检察院免于起诉的情况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更多关于免于起诉的细节、适用范围等问题,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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