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诉讼期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若法律另有规定,则依照其规定。比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同时,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遇到合同纠纷,要留意诉讼时效,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二、合同纠纷诉讼胜诉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合同纠纷诉讼胜诉后,若对方不执行生效判决,您可在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时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三、合同纠纷诉讼时可主张哪些损失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可主张的损失主要分两类。
一是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现有财产减少。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未依约交付货物,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损失,这部分损失可要求违约方赔偿。
二是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若正常履行可获得的利益。比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提前解约,租客因此失去转租赚取差价的机会,该预期利益损失可主张赔偿。不过,主张间接损失需满足一定条件,即损失具有可预见性,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该损失;损失具有确定性,有证据证明其必然发生。
合同纠纷诉讼期几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知识点。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会有所不同。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而且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你在合同纠纷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吗?如果对合同纠纷诉讼期的计算、特殊情况的适用等问题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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