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想更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在离婚冷静期想更改孩子抚养权,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明确变更抚养权的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若协商不成,想变更方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需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比如自身经济状况良好、能提供更好教育资源等;也可列举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形,如对方有虐待、遗弃孩子等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对抚养权变更诉求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按时参加庭审等。
二、离婚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可以去撤回吗
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能撤回离婚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债务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内的债务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便处于冷静期也不例外。在冷静期内,双方仍需共同偿还,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等。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像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双方可在冷静期协商债务分担,达成书面协议,但该协议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协商不成,可待离婚诉讼时由法院根据债务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当面临离婚冷静期想更改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抚养权的变更需要遵循一定法律程序。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若协商不成,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孩子的生活现状、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判定。例如,孩子长期与一方生活且感情深厚,这对抚养权归属会有重要影响。变更抚养权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关乎孩子的未来成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或者法院判定抚养权变更的标准是什么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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