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过了有一方没去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冷静期过了有一方没去,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种情况下,若双方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三十日离婚冷静期以及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申请发证期。若不想通过协议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
二、离婚冷静期男方变卦该咋办
离婚冷静期内男方变卦不同意离婚,若此前选择的是协议离婚,因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冷静期届满后一方不配合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法继续按此程序离婚。
这种情况下,若女方坚持离婚,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后续按法院的审理流程进行即可。
三、离婚冷静期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冷静期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协议是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的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通常有效。比如双方约定婚内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此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但若是离婚协议,即便在冷静期签订,只要未完成离婚登记,该协议就未生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未办理离婚登记意味着条件未成就,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若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该未生效的离婚协议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
当面临离婚冷静期过了有一方没去的情况时,这确实会给后续流程带来阻碍。如果一方未按时前往,另一方可以再次与对方沟通协商,了解其未去的原因,尝试促使其尽快办理离婚手续。若协商无果,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自动处理离婚申请。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重新申请离婚冷静期,再次经历冷静期的等待。你是否正遭遇这样的困扰呢?对于离婚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到场该如何妥善处理,以及后续还有哪些具体步骤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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