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常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即成立。若合同附生效条件,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不过,合同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即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无效。
二、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
一是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二是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三是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若开发商存在上述欺诈行为,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购房者主张欺诈需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故意隐瞒或虚假提供重要信息,且该信息对购房决策有重大影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以下情形可终止: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开发商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购房者付清全部房款,合同目的达成,合同终止。
2.合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如开发商迟延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若开发商和购房者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任何一方可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房屋等情况,开发商可将房屋依法提存,合同终止。
5.债权人免除债务:购房者免除开发商的交房义务等,合同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如开发商与购房者合并等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众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有些特殊的房产交易可能涉及特殊手续。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就受法律约束。要是在合同效力方面还有疑问,比如合同生效后能否随意变更,或者一方违约对合同效力有何影响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相关的各种疑惑,帮你在房产交易中明晰权益,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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