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为按照走私处罚
以下行为按走私处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何种情形会被认定为走私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走私行为:
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3.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5.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6.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此外,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也以走私行为论处。
三、走私行为怎样量刑定罪
走私行为的量刑定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根据偷逃应缴税额不同量刑有别。
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走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走私物品的种类、数量、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当探讨哪些行为按照走私处罚时,除了常见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物品进出境等典型行为外,像在保税区、特定区域内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处置保税货物,改变其特定用途且未补缴税款等行为,同样会被认定为走私。还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比如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企图偷逃关税等,也在走私处罚范畴内。走私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利益,还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若你对具体哪些行为算走私以及相关法律细节有疑问,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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