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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可以继续履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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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9 · 1358人看过
导读: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合同无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形,买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如房屋无司法查封、产权纠纷等,卖方应按约交付并过户。但若房屋已转卖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则无法继续履行,买方可追究卖方违约责任,主张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可以继续履行吗

一、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可以继续履行吗

房屋买卖中卖方违约,买方能否要求继续履行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比如,房屋未被司法查封、不存在产权纠纷等,卖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但如果房屋已被转卖且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就无法继续履行。此时买方不能要求继续履行,但可追究卖方违约责任,主张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二、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金数额需分情况确定。若合同有约定,通常按照约定执行,不过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若合同未约定,可依据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包括卖方的直接损失,如房价下跌差价损失;也涵盖间接损失,像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院一般会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确定违约金数额。

三、房屋买卖中违约责任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常见违约责任如下:一是出卖人违约,若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买受人可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若所交付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需负责修复、赔偿损失;若擅自将房屋转卖他人,构成一房二卖,买受人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二是买受人违约,若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出卖人可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若不履行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等约定义务,需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中,当卖方违约时,继续履行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除了考虑能否继续履行,还涉及到违约赔偿等相关事宜。比如,即便房屋可以继续履行过户手续,但卖方因违约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等,买方仍有权要求赔偿。另外,如果卖方恶意违约,拒不配合继续履行,买方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继续履行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诸多手续和时间成本。你在房屋买卖中遇到卖方违约的情况了吗?若对卖方违约后继续履行的具体流程、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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