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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减免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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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9 · 39505人看过
导读: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市税务局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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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税种有很多,其中房产税是为大家所熟知的。所谓房产税就是向房屋所有者征收的税种。征收此税是有利于加强对房地产的管理的。但一些情况下是可以减免房产税的,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房产税的减免范围是什么。

1.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如与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房产划分不清的,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2.行政单位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无论是否收取培训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及其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自用的房产比照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所属学校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私立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用于营业、出租、出包、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

4.大专院校和其他各类学校为学生提供实验场所以及以勤工俭学为主的校办企业,其自用的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对于营业性的企业,其自用的房产,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对于与个人、外单位联营和承包给个人、外单位经营的企业使用的房产,照章征收房产税。

5.孤、寡老人靠出租房屋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凭当地居委会、乡村证明,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主管税务分局批准,可给予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的照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产税的减免范围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一些难以界定的情况。如果大家遇到此类纠纷的,可以到律图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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