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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合同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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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8.13 · 1157人看过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履行通常有期限,这是重要条款,双方一般会明确约定交付、付款等期限。从法律讲,当事人应依约全面履行,未按时履行可能违约,如买方未付款、卖方未交房。若合同未明确期限,可协议补充,不能补充的依条款或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但要给对方准备时间。
买卖房屋合同有期限吗

一、买卖房屋合同有期限吗

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通常是有期限的。

合同履行期限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一般来说,双方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价款支付时间等具体期限。

从法律角度讲,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可能构成违约。

例如,买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购房款,卖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未按时交付房屋,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买卖房屋合同协议定金能退吗

买卖房屋合同定金能否退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因收受定金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卖方将房屋转卖他人,根据《民法典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若因给付定金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买方反悔不想买房,给付定金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未能订立,比如因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无法获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定金应当返还。

所以,定金是否退还关键在于确定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归属,你可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权益。

三、买卖房屋合同纠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再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是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伪造的;四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是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是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是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是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是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是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是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在探讨买卖房屋合同有期限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合同期限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来说,买卖房屋合同的履行是有一定期限要求的。比如约定的交房时间、付款时间等都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若一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就可能构成违约。而且合同期限的设定也关系到房屋产权的转移等诸多后续事宜。你是否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对合同期限存在疑问呢?要是对买卖房屋合同期限的确定、期限变更的条件或者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帮你消除疑惑,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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