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移交检察院一定起诉吗
公安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不一定会起诉。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全面审查。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作出起诉决定。例如存在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定情形,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公安移交检察院只是一个程序环节,后续是否起诉要经检察院依据法律严格审查判断。
二、公安移交检察院多长时间批捕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案件复杂、证据较多等,审查批捕的时间可能会延长。比如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此外,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公安移交检察院还会退回吗
公安移交检察院后,存在退回的可能。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经审查,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此外,若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诉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当探讨公安移交检察院是否一定起诉时,情况较为复杂。虽然公安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但检察院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若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从轻情节,或者案件存在一些合理疑点无法排除。然而,若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楚,检察院大概率会提起公诉。你是否对公安移交检察院后的走向感到迷茫呢?如果对于案件后续处理、证据审查标准或者不起诉情形等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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