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合同管辖权约定有效吗
涉外合同管辖权约定一般有效。依据法律规定,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外国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专属管辖规定。若管辖协议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法院与争议有实际联系,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通常会认定有效。例如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且该地与合同履行等存在实际关联。不过,若约定的管辖法院与争议无实际联系,或违反我国专属管辖,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约定外国法院管辖,该约定无效,仍适用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二、涉外合同管辖权如何确定
涉外合同管辖权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首先,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协议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法院通常会尊重。
其次,若当事人未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再者,专属管辖方面,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
三、涉外合同管辖地如何确定
涉外合同的管辖地确定有多种方式。首先,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我国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若未协议选择,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此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涉外合同管辖权约定是否有效是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当探讨涉外合同管辖权约定有效吗时,要明确其有效性并非一概而论。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具体情况时,该约定通常是有效的。比如需遵循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违背专属管辖等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明确等也很关键。若对涉外合同管辖权约定的有效性、具体适用法律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为您的涉外合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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