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需注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这样做是为了保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能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其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使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一并审理,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便于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不起要怎么办
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不起,首先要明确法律后果。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确实无力赔偿,可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表明自身经济状况及积极态度,争取谅解。
法院判决后,若一时无法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法院会查询被告人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财产,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若被告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同时,积极赔偿虽有困难,但可在量刑时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考虑,可能对被告人刑罚产生一定影响。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怎样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收取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这是考虑到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减轻其诉讼负担。但如果刑事案件撤诉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通常会按照民事诉讼收费标准收取诉讼费,即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具体收费依案件标的及相关规定计算。
当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什么时候提出这个问题时,了解相关规定十分重要。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你是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时间存在疑问呢?若还有其他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困惑,比如赔偿范围、程序流程等,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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