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警察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最长羁押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时间是拘留后的3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
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检察院审查决定的7日,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羁押期限为37日。
需要注意,羁押期限会因案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后续若被逮捕,羁押期限还会相应延长。
三、警察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违法吗
警察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超期羁押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定程序。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若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警察的羁押期限是多久呢?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如果您对刑事拘留警察的羁押期限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在羁押期间的权利如何保障等,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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