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什么情况宜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什么情况宜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5 · 1623人看过
导读:职务侵占罪通常在特定情况被定性,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财务人员私自挪用或占有公司资金,管理人员以虚假交易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等。关键在于主体为单位工作人员,且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单位财产所有权,若不满足“利用职务便利”,不应定性为此罪。
什么情况宜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一、什么情况宜定性为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通常在以下情况宜被定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比如,公司财务人员利用掌管财务的职权,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或直接据为己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以虚假交易等手段,将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等。其关键在于行为主体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且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之便,侵犯了单位财产所有权。若仅为一般的盗窃、诈骗等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便利”的要件,则不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

二、哪些情形可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可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具体情形如下:

侵吞财物,即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合法管理、经手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将单位收入不入账,直接据为己有。

窃取财物,也就是“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秘密占有本单位财物,如仓库管理员窃取自己管理的货物。

骗取财物,使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如员工伪造报销单据骗取公司资金。

其他手段,包括私分单位财物等。根据相关规定,职务侵占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

三、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定性界限在哪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定性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犯罪目的: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将本单位财物永久据为己有;挪用资金罪仅具有暂时使用单位资金的故意,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打算日后归还。

犯罪对象:职务侵占罪对象包括资金和其他财物;挪用资金罪对象一般仅限于资金。

客观表现:职务侵占罪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挪用资金罪表现为擅自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但未改变财物所有权。

法律后果:二者量刑不同,职务侵占罪处罚相对较重,挪用资金罪量刑相对轻些。判断具体罪名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认定。

当我们探讨什么情况宜定性为职务侵占罪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侵占的财物来源如果涉及特定项目专款,而行为人将其非法据为己有,这很可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又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业务往来中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格,从中谋取私利并侵占公司财产,也符合该罪特征。你是否对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还有其他疑问呢?如果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范围、司法程序或者相关法律后果等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准确且详细的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