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能不移交检察院吗
1.取保候审乃刑事强制措施,意在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相关司法程序。若案件侦查后,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充分,符合起诉条件,通常会将案件交予检察院审查起诉。
2.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若出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像情节极为轻微或已过追诉时效等,便可能撤销取保候审,不再移交检察院。
3.再者,若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致使案件情况发生改变,不符合起诉条件,同样可能不会移交检察院。
4.综上,取保候审后是否移交检察院,关键在于案件的具体状况以及侦查机关的综合判断。
二、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分以下几种情况:
1.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
2.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有以下三类情形: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十六条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我们探讨取保候审可能不移交检察院吗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白存在多种情形。比如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能就不会移交检察院。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又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同样可能不再移交。但具体情况要依据实际案件的详细事实和证据来判定。要是你对自己或他人涉及的取保候审案件,在是否会移交检察院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深入剖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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