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了三十七天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1.一般而言,三十七天过后仍有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三十七天常为侦查阶段的拘留期限,此期限后若案件仍在侦查阶段,且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便可申请办理。
2.取保候审条件如下: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其二,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不致有社会危险性;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结,需取保。
3.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获批准后就能办理手续。不过,具体能否办理,得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二、过三十七天后办取保候审有哪些法律条件
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37天后申请取保候审,需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犯罪通常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里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悔罪表现等因素判断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申请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提出申请,同时一般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三十七天后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上可行吗
三十七天后申请取保候审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三十七天,这期间主要是公安提请批捕和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捕的时间。若三十七天后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满足一定情形时可获准许,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当我们探讨过了三十七天还能否办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时,要知道这并非毫无可能。虽然三十七天是一个关键时间节点,但之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依然可以申请。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一些特殊因素也可能影响对取保候审的决定。要是你对过了三十七天后办理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者其他相关事宜有疑问,别错过了解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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