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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过61天还可以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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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3 · 1409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通常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起算。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申领离婚证,也视为撤回。正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最多60天。若超过60天,因一方反悔需重新走程序、再经历冷静期;因特殊原因如不可抗力,需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决定能否继续办理。
离婚冷静期超过61天还可以办理吗

一、离婚冷静期超过61天还可以办理吗

离婚冷静期一般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30天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最多60天。

然而,如果超过60天还想办理离婚,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需要重新走离婚程序,再次经历30天冷静期等流程。

如果是因为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超过60天未办理离婚,比如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办理手续的时间,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再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办理离婚。总之,超过61天是否还能办理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离婚冷静期超61天未办,婚姻关系咋处理

若离婚冷静期超61天未办理离婚登记,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61天,已超出第二个三十日的办理期限,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若双方仍要离婚,可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也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冷静期超61天未办手续婚姻关系何去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你提到超61天未办手续,已超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的办理时间,此时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及后续办理流程;若选择诉讼离婚,则无需受离婚冷静期限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我们探讨离婚冷静期超过61天是否还能办理离婚时,其实要依据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冷静期是有明确时长要求的,超过规定天数可能会有不同处理方式。比如可能需要重新申请,按照流程再次进入冷静期等。要是遇到了因离婚冷静期超时而产生的复杂情况,或者对后续办理流程存在疑问。别担心,如果对于离婚冷静期超期后的办理流程、手续要求等问题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思路,顺利解决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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