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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间从何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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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4 · 1538人看过
导读:刑事拘留期间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算。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者需逮捕,应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书七日内作决定。拘留三日内,公安机关要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时间可延14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30日,且公安机关须严格遵守期限保障嫌疑人权益。
刑事拘留期间从何时起算

一、刑事拘留期间从何时起算

刑事拘留期间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公安机关应当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严格规定的,公安机关必须严格遵守,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拘留期间的起算有无法律特殊规定

刑事拘留期间起算有法律特殊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是从拘留措施开始执行之时起算。一般而言,从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并宣布拘留时起算,而非从被抓获或被限制人身自由那一刻起算。

执行拘留时,公安机关会出示拘留证,拘留证上的宣布时间就是拘留起始时间。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若犯罪嫌疑人是某日9时被宣布拘留,该日不计算在拘留期限内,从次日开始计算。此外,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若异地执行拘留后带回本地,路途时间不计算在拘留期间内。

三、刑事拘留期间的起算有哪些法律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刑事拘留期间起算有明确规则。

拘留时间以日为计算单位,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起算。比如,犯罪嫌疑人于4月10日被拘留,拘留期限从4月11日起算。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

若期间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当探讨刑事拘留期间从何时算算时,除了明确起算时间,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了解。刑事拘留期间的计算涉及到期间的延长和折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比如存在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情形。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这意味着准确知晓刑事拘留期间的起算至关重要。您是否在实际中遇到了刑事拘留相关的难题呢?如果对于刑事拘留期间延长的条件、折抵刑期的具体规定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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