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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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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3 · 1774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比如人身权利受侵害,可索赔医疗、护理等费用;财物被毁坏,能索赔修复费或价值损失。但精神损失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财产致损的,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此外,国家、集体财产受损,检察院公诉时可提附带民事诉讼。
哪些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

一、哪些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

刑事诉讼里,要是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行为有物质损失,能提附带民事诉讼。

比如人身权利被侵害,像故意伤害案里被害人的医疗、护理、误工等花费。

财物被毁坏也能索赔,如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修复费或价值损失。

不过,精神损失一般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财产致损的,通过追缴或责令退赔解决。

国家、集体财产受损,检察院公诉时可提附带民事诉讼。

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1.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即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均可提起。

2.有明确的被告人,一般为刑事被告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等。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需说明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情况,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并阐述请求赔偿的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必须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目前不在受理范围内。同时,该诉讼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范围如下:

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他们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若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近亲属范围依《民法典》确定。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这类被害人由于自身能力受限,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人民检察院。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我们探讨哪些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时,除了常见情况,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了解。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范围的界定是个关键问题,一般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但精神损害赔偿在附带民事诉讼里通常有严格限制。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也不容忽视,需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倘若你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操作、赔偿范围的确定,或是时效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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