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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几个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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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2138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是为期3个自然日;第二类为3至7个自然日;而第三类则是30个自然日。
刑事拘留有几个期限规定

一、刑事拘留有几个期限规定

刑拘期限具体分为三个层次:

其中之首即为3天,其次是3到7天,最后则长达30天。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对于遭到拘留的罪行嫌疑人,若审查结果表明需要进行逮捕之人,应当在拘留结束之后的3日内将相关材料提交检察机构审核批准;

其次,在一些特定情形之下,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许可,向检察机构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日期可适当延长,在原本的3天基础之上再增加1至4天;

最后,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同样需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方可将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30天。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拘期限分三层:3天、3-7天、30天。需逮捕的嫌疑人,拘留后3日内提交检察机构审核。特定情形可延长1-4天。对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批准,审查时间可延至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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