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可以适用什么类型的离婚纠纷
我国现行的诉讼离婚制度主要适用于涉及到双方均未同意离婚的纠纷。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希望结束这段关系时,他们有权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在人民法院对该类离婚案件做出审理的过程中,应当首先尝试进行调解;
若经调查确认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法通过调解方式挽回,则应当依法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可以一次性判离吗
在夫妇选择通过法律程序离婚的过程中,法院并不必然会在首次裁决当中判定离婚要求成立。从婚姻家庭构建的基础到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情感交流,以及离婚事件所引发的原因及状况,以及对当前夫妻关系的详尽了解及其未来可能走向的评估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是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真正破裂的关键所在。一旦法院首次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情节或缘由出现,原告诉求方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上诉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国的民事离婚体系之中,针对离婚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的特殊情形,赋予了个体单方面提出申请的权限。依照相关法律规范,当婚姻关系出现严重裂痕之际,任一方皆有权选择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进行审理的过程中,调解始终是首要考虑的手段;然而,若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无法得到有效修复,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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