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抵押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在拥有抵押房产时遭遇拆迁情况下,抵押人必须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双方便可商议是否重新设立抵押物或按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并予以解除抵押合约。若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书面协议的前提之下,房屋征收部门则负责依据双方所达成的共识对该部分补偿款项进行妥善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被抵押的房屋进行买卖有效吗
关于遭受抵押限制的房产交易合同的有效性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当卖方在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实施房屋所有权转移程序,并与买方订立相关的房屋买卖协议时,卖方负有告知抵押权人(诸如银行)的义务,并且必须向买方明确传达该房屋已经被抵押的事实信息。
在此情况下,若卖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虽告知了买方该房产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是若是因未告知买方已抵押的事实而导致抵押权人认为买卖合同无效的话,那么买方本人无法据此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反之,若卖方已经成功通知了抵押权人,却刻意隐瞒了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给买方知道,此时买方便有权提出买卖合同无效的诉求;
最后,如果卖方既没有通知抵押权人,同时也没有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实际情况,那么无论是抵押权人还是买方,都能以这条理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被抵押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办”,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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