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物业费收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收费的起算时间应为开发商所正式通知的交房日期。
请您务必注意,此处所指的交房日期并非业主实际接收房屋的日期,而是开发商与业主约定的正式交接房屋的日期。
在此之后,不论业主是否按时接受了房屋,物业费的计算均将从该日期起执行。
以下五种情形下,物业费自业主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计费:
1.开发商销售的剩余房屋;
2.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交房日期延误的房屋;
3.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经过开发商确认需要进行维修从而暂时推迟交房的房屋;
4.涉及到纠纷事宜,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需等待判决结果的房屋;
5.其他特殊情况,如开发商同意暂时推迟交房的房屋。
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物业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二、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是否有效
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合同被撤销以后,合同才会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法律规定物业费收取时间是什么时候”,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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