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105人看过
导读:征收农村土地之前,需要将征地事宜告知村民。具体来说,行政机关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告知的方式一般为发布征地公告。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一、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村民什么手续?

1、征收农村土地之前,需要将征地事宜告知村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2、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二、征收土地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吗?

1、征收土地不一定需要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2、在征地依法报批前,需要告知告知征地情况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3、征收土地需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先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获得批准之后,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先告知村民。村民在收到通知之后,不得变更土地的用途,否则有可能会导致自己无法获得补偿。再者需要注意的是,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土地征收最新文章

遇到土地征收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