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毒品辩护 >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3.12.14 · 1617人看过
导读:最轻的刑事处罚标准是管制并处罚金,欺骗他人吸毒罪的刑事处罚标准需要结合犯罪情节确定,比如犯罪嫌疑人欺骗未成年人吸毒,造成受害人吸毒成瘾的,法院通常会对嫌疑人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涉嫌欺骗他人吸毒罪怎么逮捕嫌疑人?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

三、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监外执行?

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引诱、教唆或欺骗他人吸毒都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是具体的处罚标准需要由人民法院确定。在欺骗他人吸毒案件中,吸毒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受他人欺骗吸毒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从轻处罚,不过,吸毒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吸毒是违法行为。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毒品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毒品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毒品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