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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申请强制执行多久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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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065人看过
导读:对方不同意离婚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且有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就离婚的事宜无需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判决书中的其他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不同意离婚申请强制执行多久开始执行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申请强制执行多久开始执行?

对方不同意离婚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只能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对方不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判决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三、怎么起诉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对方不履行离婚判决书中关于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决等相关问题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会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以后的6个月内完成执行工作,如果6个月内没有完成执行工作,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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